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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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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三大队
发表于 2015-2-2 20:37
超载行驶,伤车害己
【超载行驶,伤车害己】“超载行驶,伤车害己”,超载的危害很大:一是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二是增加车辆安全隐患;三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货车超载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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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行驶,伤车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