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正蕾 发表于 2015-10-15 10:26

熊毛病

A找对象,看B矮了点,C丑点,D没什么钱,E bingo!个子高帅有点钱就你了。E看了A一眼。。。哼哼!无视。。。哥条件这么好看看别的,看F不够漂亮,G没文凭,H。。。I。。。男人都想娶高圆圆,女人都想嫁叫什么什么廷那小子,没了。
5年以后,A找对象,对方男的单身?B,对方女的未婚?行........
让我们孤傲的继续单下去!5年以后他们都有钱了,她们模样也都差不多了。到时凑合一块过吧......你宁缺勿滥是吧?时候不到。

小隆隆 发表于 2015-10-15 12:07

不再迷茫 发表于 2015-10-15 12:10

{:face_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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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YRXtff 发表于 2015-10-15 15:50

岁月已把人磨得没有菱角了……

我没有多难过 发表于 2015-10-15 16:35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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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安志 发表于 2015-10-15 16:51

找对象要先去“民政局”查查对方是否已婚???
http://www.yt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80336
(出处: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gutou 发表于 2015-10-16 11:43

阳光下的守望 发表于 2015-10-17 10:28

岁月蹉跎,年轻的时候只想着小鲜肉了,五年后,,,,已经没有小鲜肉想你了,,所以你就开始凑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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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no821 发表于 2015-10-30 10:42

好像有点道理,又好像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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