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理工学院一米阳光:以法之名,护我辈青年
在今年暑假前期,我有幸加入了烟台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一米阳光”社会实践队伍,我负责主题为“学习法律知识,争做守法少年”的蓝色板块。并在七月五号到七月十二号前往莱山区图书馆进行为期八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我本身就对社会实践很感兴趣。这也是为什么我选择加入这个队伍的原因。此次活动需要我们积极地和小朋友们接触,并且将法律知识传播给他们,所以需要我们在准备阶段下功夫,充分的准备,以最好的状态面对孩子们,和他们一起快乐的度过丰富愉快的八天的学习生活。在本次活动前期,我和我的搭档积极查阅法律知识,并且了解那些和孩子们的生活有关,可以更好地帮助他们,通过认真的准备我们决定给孩子们讲述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其深入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讲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准备阶段的重要性。在看见那些小朋友的时候,就深切的体会到了属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天真烂漫,活泼。在我们开始讲课和他们玩的时候。他们就亲切地拉着我让我陪着他们玩,在刚开始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孩子们并没有展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其实,不只是孩子,即使是我们在听普法的时候也很无聊,但在后来我们的伙伴讲述例子的时候,孩子们立马被调动了积极性,他们积极的和讲课的志愿者进行互动。在我们听孩子们讲述自己身边的真是案例的时候,我更加明白了这次普法的重要性。孩子们不知道“校园欺凌”是违法的,也不明白老师不让他们听课是不对的,这也更加说明了孩子们接受法律很少。学法、懂法、传法是我们的义务,也应该让孩子们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也应该让孩子们学会怎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这次实践中,我们充分的与孩子分享法律知识,传播法律,发现很多孩子都不懂法律,我们在传播法律的时候要有耐心、细心的给他们讲解法律知识,用身边的存在的问题告诉他们正确的做法。他们从一开始的不解到后来可以举一反三,让我明白了我此行的意义。这次活动,让我明白了法律需要传播,他需要我们身为一个载体去告诉还孩子们它的重要性。它可以帮助孩子们更好的树立价值观、法律意识。这次活动增长了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我的沟通讲解意识,锻炼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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