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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5-10-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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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湖北
关于前夫,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怎么绕,也绕不过人生最美好的七年吧。有时候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两个最初那么相爱的人,怎么会到最后形同陌路,彼此厌恶到那种程度。 离婚的时候,协议是我写的,将现在住的房子和孩子的学区房都协议到了孩子名下,他还有一处小房子,没有提,自然就归了他。一辆车,买的时候三十多万,协议的是卖掉一人分一半,我也没有再提,后来他一直开着,我实在接送孩子不方便,自己凑了些钱又买了一辆,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彼时,我已经很寒心了。离婚的时候,他说,离婚后他要搬走,但后来,他再也不提搬走的事。我们只是楼下楼上住着。彼此之间再无交集,甚至一句话都没有。经常会纠结,想带孩子彻底分开。可现在孩子读的幼儿园就在小区附近,我上下班也方便。如果搬家,就要一下子离开熟悉的环境,熟悉的玩伴,担心孩子不能接受。毕竟,现在孩子还不能理解,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可赶他走,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虽然对我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但孩子回来,还是会哄孩子玩。我总担心,自己为了一己之私天天闹着赶他走,且不说能不能赶走,是不是太自私了。为了自己心里痛快,不顾孩子的感情需求。 孩子还有一处学区房,再过一年,孩子该上小学,我们也就可以搬走了,到时候,他是不是还住这里,就随他吧。所以我总是想,再忍一年,再忍一年吧。到时候我们两个搬走,不过,也许到时候,孩子会更依赖爸爸。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到时候孩子更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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