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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推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中明确提出,强化高品质住宅供给、支持保障性住房收购、盘活闲置土地、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等措施。 山东将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切实提高缴存人支付能力。 山东将加快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优选合适房源组织配售或租赁,有效去化商品房库存,着力解决好工薪群体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大力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出台《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标准》,启动全省第二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筛选,持续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促进行业良性循环。 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各市因城施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提升项目策划生成质量,大力推进片区更新项目建设,挖潜优质地块,促进城市更新和房地产开发有效衔接。 也就是说,在新政实施之后,个人提取公积金将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2023年以来,事关烟台人的公积金政策频出,对楼市也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作用。 2023年,烟台取消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购房结清贷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购房已出售的,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以实际持有房屋数量认定。 同年,烟台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30%;可提取公积金余额补充首付,且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新房)。 1月,烟台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调整的通知》。自2月1日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 3月,烟台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提升至80万,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 5月,央行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后,烟台公积金利率随之下调: 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6%调整为2.3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1%调整为2.85%;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25%调整为2.77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75%调整为3.325%。
7月起,烟台住房“商贷”可直转“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直转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简称原商贷),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自筹资金提前全额偿还原商贷,通过办理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实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结清原商贷的“商转公”业务新模式。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商贷直转公积金贷款……这些政策的推出,是否真的能提振楼市?欢迎登录烟台论坛,一起来聊聊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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